說起美國移民,名氣最大的EB5投資移民,因政策與排期已經不得不讓大家望而卻步, 但是相比于EB5純投資項目, 沒有超長排期、無需投資、配額較高的EB1A杰出人才,引起了很多人的關注。EB1A杰出人才移民,一步到位是永久的身份不需要轉換,所以對于申請人的學歷、年齡都沒有要求,一個人申請可以帶動全家,是EB1A杰出人才移民最強的優勢。但是eb-1a有很多誤區,在申請前一定要注意避坑。
一、EB1-A誤區
1.只有像諾貝爾獎(Nobel Prize)這種世界知名獎項得主才可申請杰出人才移民
獎項的知名度不是絕對,許多重要獎項也不是舉世皆知,只要申請人能證明所得獎項是該專業領域中重要獎項,且足以證明申請人是該領域金字塔頂端的杰出人才即可。
2.如果沒有得過任何獎項就不能申請杰出人才移民(EB1A)
得獎與否不是杰出人才認定的唯一標準,可用EB1A申請十項標準為準備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文件。
3.移民法規十項標準都必須符合才能申請杰出人士移民(EB1A)
申請人不需“十項全能”,移民法規規定只要十項標準中符合三項以上即可申請,選擇適用自己以及優勢突出的方案申請。
4.十項標準中各項都必須繳交相關文件才能申請杰出人士移民(EB1A)
不需要以湊數方式交齊十項標準的證明文件,只需選擇其中適用的標準,過多品質不佳、分散注意力的證明文件反而不利於申請案。
5.誤區五:由雇主提出申請才有機會通過杰出人才移民(EB1A)審查
“雇主申請”不是杰出人士移民(EB1A)通過的必備條件。
6.沒有拿到美國工作offer,不易申請通過杰出人才移民(EB1A)
審查 “工作offer”不是杰出人士移民(EB1A)審查要項。
7.在美國境外申請杰出人才移民(EB1A)將使困難度大增
美國移民局(USCIS)審核重點在於申請人是否為優秀人才,跟居住地、境內申請或是境外申請無關。
8.杰出人才移民(EB1A)申請失敗將留下記錄影響未來移民申請
美國移民局(USCIS)采個案審查,依申請案內容而定。法規也沒有禁止重覆申請。只要申請人沒有蓄意欺騙移民官員,申請失敗仍可重新申請。
二、EB1A申請條件
根據美國移民法,“杰出人才”(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簡稱EB-1A),又稱特殊技能人才,是“具有卓越專業能力,在其領域中少數的頂尖人物之一。那么杰出人才的具體衡量標準及要求是什么?一般來說滿足以下兩個標準之一即可 1.申請人是否曾經獲得過一項或一項以上的重大國際知名獎勵,如諾貝爾獎或奧林匹克獎之類的重大國際知名大獎。
2.申請人是否符合移民法規定的十條申請條件中的任意三個條件(10條申請):
(1)獲得過全國性或國際性獎項;
(2)有專業協會會員資格(協會須僅限杰出人才成為其會員才可以哦~);。
(3)專業刊物或主流媒體報導過該外籍人士及其相關工作或在其專業領域內的成就。
(4)個人或委員會成員身份擔任評審,對其專業領域或其它相關領域內的其它人的作品進行評審鑒定;
(5)學術研究或藝術上有獨創、原創性的重要貢獻;
(6)在所屬專業領域內的國內、國際刊物期刊或其它重要媒體上發表過的專業作品;
(7)在國家級或具有較高聲譽或較大影響的藝術展覽會或其他場所上,舉辦作品展覽或其他展示活動;
(8)在重要工作機構組織團體中擔任要職,發揮關鍵作用;
(9)在相關領域,申請人的薪資、報酬、或待遇遠遠高于其它同行;
(10)在表演、藝術上獲得過商業方面的成功,并能通過票房收入、 影片、錄音帶、錄影帶、DVD等的銷售量得到反映;
注:如果與上述規定中的十項標準不符,則若具有同等重要性的證明,同樣可提交作為證明材料。
更多EB1A移民項目信息,歡迎撥打麥克斯出國7*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400-698-3225,或者添加小助手微信:maxyimin 進行咨詢,麥克斯出國有專業的移民顧問和律師團隊,專業度較高,實踐經驗豐富,可以根據您的具體情況為您量身定做專業的移民計劃,快來咨詢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