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加拿大后,是不是想到哪里住都可以?入籍前隨意遷徙,會不會影響永久居民的取得資格?許多移民朋友們對于拿到楓葉卡以后,是否可以不用在申請移民的所在省居住這個問題,一直有著諸多疑惑。 那么,事實到底怎樣呢?一起跟麥克斯出國小編來看一下吧!
一、加拿大憲法賦予遷徙權
加拿大權利與自由憲章第六條是這樣規定的:
(一)每一個加拿大公民都有進入、居留和離開加拿大的權利。
(二)每一個加拿大公民和具有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的人,都享有下述權利:
(1)遷往任何一省并在其地設立居所;
(2)在任何一省謀生。
(三)第三款規定的各項權利應服從:在一個省施行的普遍適用的法律和慣例,但主要根據現在或者以前居留的省份在人們當中實行差別對待的法律或慣例除外;
(四)第二款和第三款并不排斥任何法律、規劃或者活動,如果它們的目的是改善該省在社會和經濟方面處于不利地位的個人的條件,并且該省的就業率低于加拿大的就業率。
二、加拿大移民局對居住要求的規定
IRCC承認憲法中加拿大永久居民(楓葉卡持有者)擁有自由遷徙和居住的權利,但對于省提名申請人,IRCC建議留在申請所在省份。
而也有相當多一部分人則傾向認為,省提名的移民還是應當在提名省居住直到入籍之后再遷往他省會比較安全。理由是擔心影響日后的綠卡續簽以及提名省會要求取消永久居民的資格。最好的例子就是愛德華王子島移民項目,收取了居住保證金。
縱觀加拿大移民申請系統的變革,加拿大移民局為了扭轉以前所有的新移民都一窩蜂涌到溫哥華、多倫多等地區,采取了新的省提名系統。借由這個新的系統,在移民申請之初就確定申請人愿意前往該省定居,并以此為前提給予永居身份,以期解決地區發展不平衡的問題。
三、加拿大移民能不能自主選擇居住地?
加拿大聯邦移民局其實非常想約束新移民選擇居住地的行為,甚至最好的約束辦法是明確居住期限,達不到就直接取消永居身份。但是加拿大的法律并沒有賦予移民局這個權力,并且加拿大的任何部門也不可能通過修改法律來賦予移民局這個權力。
因此聯邦移民局在回答這個問題的時候,首先明確了永久居民所享有的權利,在此基礎之上,又提出了很委婉的請求,請求新移民能夠將自身技能貢獻給提名省。 因此,國內的申請人可以從道義上完成對提名省的居住和貢獻要求,申請人之所以能獲得楓葉卡,也離不開這個省對您的甄選。
此外,還有另外一種情況,就是如果在申請省提名的過程中,申請人與省移民局簽訂了某種協議,或者簽署了某種固定格式的陳述來表達自己居住在該省的意愿,那么一定要看清楚,在這個協議或者陳述里是否對違約責任。
換句話說,如果違反居住條件所承擔的責任有明確的界定,一旦有了明確的界定說要取消永居身份,那么省移民局就可以借此進行case by case的申請要求取消身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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