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EB5進入排期,EB1A杰出人才移民、L1簽證轉綠卡移民等逐漸進入移民人士的選擇范圍,跨國公司經理或主管人員(EB1c)也屬于美國職業移民第一優先類別。這一類別也不需要通過勞工部辦理勞工證。要通過這一途徑申請美國綠卡,綠卡申請人要先申請L1簽證來美國。
一、什么是美國L1簽證
根據美國的移民法,L1簽證是美國政府簽發給外國公司管理人員入境美國開辦分公司、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的工作類簽證。該法同時規定,分公司、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在美國經營一年以后,公司的管理人員可以申請美國綠卡。
L1簽證分L-1A和L-1B兩種簽證,前者簽發給赴美國分支機構經理或主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七年;后者簽發給其專業人員,其在美國的居留期限最長可達5年。L-1A持有人以及直系親屬,法律允許這類申請人的配偶和21歲以下子女隨行。L-1持有人的家屬可以在美國工作,子女享受美國免費教育福利。
二、美國L1簽證申請條件和關鍵點
1.L1簽證申請條件
根據美國移民法以及美國移民局的審理經驗,只要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獲得L1簽證:
(1)中國的公司(母公司)真實存在;
(2)申請人在申請L1簽證之前的三年內至少連續一年在母公司工作;
(3)申請人在母公司從事管理工作;
(4)美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者關聯公司真實存在;
(5)申請人在美國的公司中從事管理工作。
具體來說,L-1簽證是跨國公司高管簽證,是簽發給被其中國公司調派到美國分公司或合資公司工作的人員。申請人必須將在美國擔任高管職務或具有專業知識,且在申請簽證前的三年中至少為同一雇主或公司連續工作一年。
2.L1簽證申請關鍵點——申請的真實性
值得關注的是,美國的法律和移民局并沒有對母公司和美國的公司在規模或資產數額等方面設置限制。美國移民局審查L1簽證申請的重點是“真實性”,即國外的母公司是否真實存在,美國的分公司是否真實存在,在美國的分公司是否在真實地開展經營活動,申請人在母公司及分公司的工作性質是否是管理性的。只要移民局通過審查能夠在這些問題上排除疑慮,申請人的L1簽證申請即可獲批。為了確保以上這些“真實性”,匯入美國分公司20萬美元以上的資金還是有必要的。
同樣,在審查該類綠卡申請時,美國法律和移民局也沒有設定美國分公司規模、營業額、納稅額或者雇員人數等方面的限制;審查的重點仍然是“真實性”,即,美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是否“真實地”在美國開展經營活動,而非單純出于移民的目的。當然,作為證據,美國公司的營業額越高、納稅越多、雇用人數越多,則越能證明所謂的“真實性”。
三、L1簽證轉EB1C注意事項
L-1和EB-1C都是跨國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調動,兩者都要求有合格的跨國公司關系才能申請。然而兩者是不同的概念:L-1只是臨時短期的簽證,EB-1C是L-1簽證持有人想申請永久移民的一個途徑,是杰出人才綠卡的一個類別。
1.美國公司的注冊資金
關于在美國設立公司,中國企業家可能陌生或存有疑慮。其實,在美國設立公司,不管是分公司、子公司還是關聯公司,手續都非常的簡單、便利、快捷,手續費極低,并且沒有注冊資本的要求。當然,為了L1簽證和綠卡申請的目的,匯入美國分公司一定數額的資本金還是有必要的。
2.美國公司運營
在美公司成功運營(雇傭一定人數且盈利,具體來說就是你的公司要在美國本土至少雇傭5人,最好是10人以上的全職美國合法員工,給出當地的合理工資,且年盈利5萬美元)一年之后,L-1A簽證持有者便可依法以EB1-C職業移民渠道申請永久居留身份(綠卡)。
由于移民局要求EB-1C申請人的公司要是一個運營完善、成熟的公司(established company),即連續經營滿一年, 而不是簡單地注冊滿一年,所以很多L-1A簽證持有人會在律師建議下運營兩年后再走EB-1C申請綠卡,在這方面有問題的朋友,歡迎咨詢麥克斯出國,我們有專業的美國移民顧問為您提供移民咨詢!歡迎撥打麥克斯出國7*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400-698-3225,或者添加小助手微信:maxchuguo,我們將根據您的情況為您免費量身定做一個專屬移民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