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美國投資移民排期長,所以很多人開始關注L1簽證,美國L1簽證,簡單來說就是工作簽證的一種,擁有這類簽證并不代表成為了美國移民,并且很多人對這種簽證存在一些誤解。下面麥克斯出國小編就給大家聊一聊L1申請中的一些常見誤區。
一、獲得L1身份以后,就必須長期留在美國
獲得L1身份以后,受益人不需要長期留在美國。移民法上對L1身份持有人的居住時間是沒有要求的,而且L1也可以是兼職(part-time)。但是,需要注意的是L1仍然是一個工作簽證,需要有合理的居住時間來管理和運營美國公司。獲得L1身份以后,雖然受益人可以自由往返中國和美國,兼顧兩邊公司的業績,但是美國公司必須給受益人支付工資。
二、美國公司和海外關聯公司可以從事不同的生意
現在有很多移民朋友認為L1A簽證移民需要申請人在美國公司和海外關聯公司從事相同的生意。其實,這是一種誤解!美國移民局并沒有規定美國公司必須從事與海外公司相同的生意,甚至都沒有要求美國公司從事關聯生意。對于移民局來說,只要申請人所選擇的業務具有合理的商業邏輯和可操作性,能夠支持后期落地,那么就是符合申請要求的。而大部分申請者因為資源和經驗的關系,會更傾向于選擇和母公司一致的業務。
三、受益人必須是海外關聯公司的大股東
第二個誤區就是很多人認為申請人必須是海外關聯公司股東。移民法上對L1的受益人的唯一要求就是遞交申請三年里至少有一年在海外關聯公司擔任高管。這個受益人不需要是公司股東,也不需要是公司的法人代表,只需要在公司任職,并且擔任的職務是高管。關于如何界定高管,什么樣的職位屬于高管L1A對申請人是否持股沒有任何要求。
四、申請人不需要具備很高的外語能力
很多人認為申請L1A簽證必須掌握良好的外語能力,其實不然。根據移民局法條來看,L1A對申請人的語言水平不作要求,只有在面簽環節,簽證官會在意申請人的英語程度,只要申請人能夠給出合理的解釋,問題就能迎刃而解。
五、簽證給了兩年,L1身份只有一年,所以身份一年到期之后不需要延期
首先,簽證和身份是完全不同的兩個概念。很多人容易混淆。如果人在美國,討論一般是身份問題,如果人在海外,那么討論的就是簽證問題。新公司的L1獲得移民局的批準以后,會有一份正式的批準函,如果受益人在海外,受益人需要拿著這份正式的批準函以及其他材料去美國駐當地的領事館申請L1簽證。
六、受益人不會英語就不能申請L1
移民法上對受益人的語言沒有任何要求,不需要受益人會說英語。但是作者的一些客戶L1簽證面談的時候,簽證官確實會問到這個問題,簽證官會認為受益人都不會說英語,怎么能被派遣到美國公司擔任高管并領導公司。在這種情況下,美國公司需要有相關的精通雙語的雇員輔助受益人的工作,在面簽之前,一定要做好提前的準備。
七、L1申請沒有資金要求
目前來說,EB5的投資額還是50萬美金或者100萬美金,很多人以為L1對投資資金沒有最低要求,所以申請L1比EB5便宜。其實不然,L1的初始投資額可能不高,一般15-20萬美金足夠,但是公司的運營成本遠遠高于EB5的50萬美金。如果一個公司要從頭開始,一直運營到達到申請綠卡的規模,撇開辦公室及其日常運營的開銷,每年雇員的開銷可能就在30-50萬美金之間,或者更多。如果只是為了省錢,L1不是最好的選擇。
希望以上的這些美國L1A簽證申請誤區可以幫到準備移民美國的小伙伴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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