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EB-5項目的新聞不太平靜。區域中心卷款跑路、資金去向不明的消息一個接一個,讓投資人坐立不安。
我經常聽到這樣的疑問:"我就是投個錢,既沒管理項目,也沒碰過資金,項目要是出問題,我總不用擔責吧?我明明是受害者啊!" 這個想法聽起來很合理,但現實情況要復雜得多。作為一個做了十多年移民咨詢的老顧問,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下這個問題的關鍵點。
先說個真實案例。去年有個投資人找到我,說他投的EB-5項目出了問題,區域中心的負責人已經被FBI帶走了。
他覺得自己很冤枉:"我就投了錢,其他什么都沒參與,怎么能讓我擔責呢?" 等我們仔細查看他的文件,發現一個問題:當初簽合同時,有一份幾十頁的認購協議,里面明確寫著投資人需要定期查看項目報告。
但這位投資人嫌麻煩,三年來一份報告都沒看過。結果在法律上,這就等于沒盡到投資人應盡的義務。 這個案例告訴我們,投資人想要免責,沒那么簡單。
具體來說,要看這么幾個方面:
第一,你得證明自己真的"完全無辜"。
這里的"完全無辜"包括: 投資前做了盡職調查認真審查了所有文件履行了合同規定的義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 很多投資人覺得,自己沒參與管理,就等于沒責任。但在法律上,投資人也是有義務的。比如: 簽字前要認真看文件定期查看項目報告參加投資人會議對異常情況提出質疑 如果這些基本義務都沒做到,法官很難認定你"完全無辜"。
第二,法官的自由裁量權很關鍵。
同樣的案子,不同的法官可能有不同的判斷:
有的法官認為投資就要承擔風險,態度會比較嚴格有的法官會考慮投資人是否真被蒙騙,可能給予同情有的法官看重證據的完整性有的法官更關注投資人的態度
所以,案件準備很重要: 證據要系統完整陳述要有邏輯態度要誠懇文件要專業規范
第三,政府律師的態度也很重要。
在移民案件中,政府律師的意見往往能影響整個案件的走向:
如果政府律師同意終止程序,事情就好辦多了如果政府律師要求深入調查,案子就會變得復雜如果政府律師懷疑有欺詐,可能會建議駁回免責申請
這就要求投資人的律師要有兩手準備: 準備充分的證據材料懂得和政府律師溝通談判
說到這里,我想給準備投資或已經投資EB-5的朋友幾個建議:
投資前一定要請專業律師審查文件
別嫌麻煩,也別嫌貴幾百頁的英文合同,真有問題時每個字都可能很關鍵專業把關能避免很多后患
投資期間要保持關注
定期查看項目報告參加投資人會議保存所有通訊記錄對異常情況及時提出疑問
發現問題要立即行動
第一時間找專業律師保存所有證據不要抱著僥幸心理拖延只會讓問題更復雜
選擇律師要謹慎
要找有EB-5訴訟經驗的最好有處理過類似案件的成功記錄要能和政府律師有效溝通 EB-5是一個投資移民項目,"投資"兩個字就意味著有風險。投資人不是一定要背鍋,但想免責也不是說說"我不知道"就行。
任何投資都需要慎重。與其指望出了問題再去免責,不如從一開始就做好風控。在移民路上,合規和風控才是最好的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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