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這段時間,公眾號后臺收到了很多留言和咨詢,大家的每一個問題我都很重視,但奈何精力有限,實在無法一一回復,還請大家多多包涵。
不過大家放心,后臺的問題我都會認真看,并且會盡量選取一些比較有代表性的問題,通過文章的形式來解答,希望能幫助到更多有類似情況的朋友。
今天想跟大家聊聊的,是最近收到的一位粉絲朋友的求助,問題挺有代表性的,相信有不少朋友也會有類似的疑問。
這位朋友是一位正在美國攻讀博士的小伙伴,人在美國,心系綠卡,目標很明確,就是想看看自己現在的條件,有沒有可能沖一下傳說中的EB1A杰出人才移民。
為了讓大家更清楚了解情況,我直接把這位朋友的原話轉述給大家,咱們一起來分析分析。
這位朋友是這么說的:他目前在美國讀博士,預計2026年5月畢業,專業是電子工程(EE),研究方向是機器學習在無線通信(5G/6G)的應用。他之前已經提交過NIW(國家利益豁免)的申請,并且PD排期日是2023年3月。學術方面,他目前有14篇文章,其中6篇是第一作者,引用次數是120次,審稿經歷有21次,全部是IEEE相關的,包括15次會議審稿和6次期刊審稿。他現在的主要困惑是,覺得自己目前的背景是不是太弱了,現在嘗試EB1A是否可行?他希望能在畢業前拿到綠卡(combo卡)。
他也咨詢過其他律師,律師都建議他等到引用超過200次之后再提交EB1A,建議他再等等。
所以他想問問我,到底多少引用次數再去嘗試EB1A比較合適?另外,他還想了解一下NIW和EB1A的petition letter(申請信)的主要區別是什么?
他之前找文書機構寫過NIW的申請信草稿,他問我是否可以自己DIY,直接用之前的NIW草稿改改就提交EB1A?
他還說自己對EB1A了解很淺,希望我不要見笑。看完這位朋友的提問,我相信很多人都能感受到他的焦慮和渴望。
人在異鄉求學,想要盡快拿到綠卡的心情,我太能理解了。而且,EB1A作為一步到位拿綠卡的“快速通道”,確實吸引力十足。
但是,EB1A的門檻也是出了名的“高冷”,不是人人都能企及的。那么,這位朋友目前的條件,到底適不適合沖EB1A呢?
我的第一反應,可能有點直接,甚至略顯“扎心”——現在條件確實太弱了,完全不值得嘗試。
我知道,這個答案可能不太中聽,但這是基于我對EB1A多年經驗的判斷,也是為了避免這位朋友盲目樂觀,浪費時間和金錢。
為什么說“太弱”呢?咱們得先搞清楚EB1A的本質。EB1A,全稱是“Alien of Extraordinary Ability”,直譯過來就是“具有杰出能力的外籍人士”。
關鍵詞是“杰出能力”,什么叫“杰出”?不是優秀,不是良好,而是要“extraordinary”——非同尋常,鶴立雞群!
說得更通俗一點,你要證明你在你的領域里,是頂尖的,是少數的,是做出過重大貢獻的,是受人尊敬和認可的。
EB1A的移民標準,說白了,就是要證明你已經是你所在領域的“大?!奔墑e的人物了。雖然移民局沒有明確規定EB1A申請者必須達到多少引用次數、發表多少文章,但實際上,在審核過程中,這些客觀指標,尤其是引用次數,仍然是非常重要的參考因素。
回到這位朋友的情況,電子工程(EE)專業,研究方向又是熱門的機器學習,這個領域的競爭有多激烈,大家可想而知。
120次的引用,對于一個博士生來說,當然已經很不錯了,說明你的研究是有一定學術價值的,但如果放在EB1A的申請背景下,坦白說,真的不算突出。
尤其是在EE、CS這種“卷”到天際的領域,引用幾百上千,甚至幾千上萬的大佬比比皆是。120次引用,可能連“入門級”EB1A的門檻都夠嗆能摸到。
當然,引用次數不是唯一的衡量標準,EB1A的申請還需要提供其他方面的證明材料,來佐證你的“杰出能力”,比如:
獲獎情況:有沒有獲得過國際或國內的重大獎項?
會員資格:有沒有成為重要專業協會或組織的會員?(需要是只有杰出人士才能加入的)
媒體報道:有沒有媒體對你的工作成果進行過報道?
原創貢獻:有沒有做出過原創性的、重大的科學、學術或藝術貢獻?
領導作用:有沒有在重要機構或組織中擔任領導或關鍵職務?
評審經歷:有沒有擔任過專業期刊或會議的審稿人?
高薪:你的薪資是否遠高于同行水平?
商業成就:有沒有在商業領域取得顯著成就?
藝術展覽/演出:在藝術領域有沒有舉辦過重要的展覽或演出?
EB1A的申請,需要滿足以上十條標準中的至少三條,才能初步具備申請資格。
但實際上,移民官在審核的時候,并不會簡單地“數星星”,滿足三條就一定能過。
他們會綜合評估你的整體背景,看你提供的材料是否充分有力地證明了你的“杰出能力”。
這位朋友目前列出的信息,審稿21次確實是一個亮點,但僅僅依靠審稿經歷,再加上120次的引用,想在競爭激烈的EE領域申請EB1A,成功率真的非常渺茫。
與其現在“硬著頭皮”去嘗試,大概率是“竹籃打水一場空”,還不如沉下心來,繼續積累,提升實力。
那位律師建議他等到200次引用之后再提交,這個建議是比較中肯的。當然,200次引用也不是一個絕對的數字,但至少是一個相對更穩妥的目標。
引用次數越高,越能說明你的研究成果受到了同行的認可和引用,也越能體現你的學術影響力。所以,對于這位朋友來說,
我的建議是:先不要著急遞交EB1A,繼續專注于科研,爭取在畢業前把引用次數提升到200次以上,甚至更高。
同時,也要積極拓展其他的“加分項”,比如爭取發表更高水平的文章,參與更重要的科研項目,爭取獲得一些有分量的獎項,或者嘗試在工業界尋找一些機會,積累一些實踐經驗。既然這位朋友已經有了NIW的PD排期日(優先日),那就更不用著急了。
PD排期日是鎖定你移民申請“排隊順序”的重要日期,有了PD,即使現在不提交EB1A,以后等條件成熟了再提交,排期日仍然可以沿用之前的,不會浪費時間。至于這位朋友問到的NIW和EB1A的petition letter的區別,以及能否用NIW草稿DIY EB1A。
這兩者之間的petition letter,區別非常大!NIW的petition letter,重點在于論證你的研究成果符合美國的國家利益,你的研究方向具有潛在的價值和意義,即使你現在的成就還不夠“杰出”,但你的研究未來可期,對美國有好處,所以可以豁免勞工證,讓你直接申請綠卡。而EB1A的petition letter,則完全是另一個思路。它需要全方位、立體化地展示你過去和現在的“杰出成就”,用各種有力的證據,“硬碰硬”地證明你已經是你所在領域的“頂尖人物”。
EB1A的petition letter,更像是一份“個人成就報告”,需要條分縷析,邏輯嚴謹,環環相扣,每一句話都要有理有據,每一項成就都要“掰開了揉碎了”地去論證它的“杰出性”。難度和復雜程度,都遠高于NIW的petition letter。
所以,千萬不要想著用NIW的草稿“照貓畫虎”地DIY EB1A!EB1A的申請,真的不適合DIY,尤其是對于背景相對較弱的申請人來說,更需要專業的移民律師團隊來為你“量身定制”申請方案,精心撰寫petition letter,精準把握申請的“脈搏”。
好的律師,不僅能幫你“錦上添花”,更能幫你“化腐朽為神奇”,把你的優勢充分挖掘和展現出來,最大限度地提升你的申請成功率。
最后,再給這位朋友一個小建議,也是一個“小技巧”——可以嘗試找幾個關系比較好的朋友,互相引用一下彼此的文章。
當然,這種引用要建立在學術價值的基礎上,不能為了湊引用而“亂引”、“尬引”。
合理的、有策略的互相引用,確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引用次數,尤其是在前期“原始積累”階段,效果還是比較明顯的。
等你引用次數達到200次以上,再認真考慮EB1A的申請,把握會更大。
好,以上就是今天的全部內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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