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個從業多年的移民顧問,我發現很多申請人對EB1A都有一些共同的疑問。
今天就來聊聊EB1A最常見的問題,從排期、學歷要求,到具體標準條款,一一給大家解答。
先說排期問題。按照最新排期表,EB1A理論上不到3年就能等到,但實際情況是過去一年只前進了7天。
這意味著現實等待時間可能要在3-5年之間。所以大家在制定移民計劃時,一定要給排期留足時間。
很多人問我,高學歷是不是更有優勢?答案是沒有。EB1A看的是成果,不是出身。我就見過不少本科學歷的申請人順利通過,也見過博士申請被拒的。關鍵在于你的實際貢獻和影響力。
說到標準條款,EB1A有十條標準,很多人以為滿足的越多越好。但實際上,質量比數量重要。三條硬核的標準,比六條生拉硬拽的標準更穩。
有人擔心自己條件不夠三條標準,其實這個擔心有點多余。三條標準沒有想象中那么難,我來給大家分析幾個常見的標準:
媒體報道:主流媒體和專業媒體的報道都有效,但網絡自媒體不算。紙媒的報道比較穩妥。
協會會員:國內大部分合法注冊的協會都可以,反倒是美國一些協會不符合要求。過去的會員資格也能用。
高收入:一般認為達到平均收入三倍就可以。2024年國家統計局的高收入組標準是98,809元/年,可以作為參考。
獎項方面,國家級、國際級、行業協會的獎項都可以。團體獎也行,但要能證明你是主要貢獻者。
有意思的是,省級獎項不一定不行,特別是人口大省的獎項,部分是可以認可的。
審稿和評審工作需要真實的證據,比如審稿郵件、活動記錄等,不是簡單有個證書就行。
原創性貢獻這塊,專利要證明已經投入使用并產生了實際價值。如果是著作,需要證據證明你確實參與了創作。
論文引用數量沒有統一標準,關鍵是要結合你的領域來說明影響力。有的領域引用率普遍較低,這個移民官是知道的。
領導職務或重要角色,移民官看的是實際職責和地位,不是頭銜。過去的工作經歷也可以用,不一定非要是現在的職位。
說了這么多具體標準,我想強調一點:EB1A最重要的是申請思路,不是材料堆砌。
我見過很多機構做幾百頁的申請文件,但移民官根本看不到重點。
要知道,移民官審理一個案子只有20-30分鐘,你必須讓他一眼就能看到關鍵證據。
舉個例子:一個申請人有20多個專利,但都是實用新型,沒有實際應用。
不如另一個申請人只有2個發明專利,但都已經產業化,創造了實際價值。顯然后者更容易通過。
所以我想告訴大家,EB1A是一個"英雄不問出處"的通道,關鍵在于證明你的成果和影響力。準備材料時要有策略,不要盲目追求數量,要讓證據來講述你的故事。
一個好的EB1A申請,應該像講故事一樣清晰:這個人在這個領域做出了什么貢獻,產生了多大影響,有什么證據支持。
如果你能用三句話說清楚這些,那就說明你的申請思路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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