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9月1日強制繳納社保”的話題在國內真是鬧得沸沸揚揚。各種觀點都有,有人覺得這是保障,有人覺得是負擔。
就在大家圍繞國內社保討論得熱火朝天的時候,我在知乎上看到一個日本相關的帖子,讓我一下子轉移了注意力,原來在日本社保斷繳,居然還有這樣意想不到的后果,看完只能用“大為震驚”來形容。
帖子里的網友自稱在日本生活了兩年多,公司一直給他繳社保,后來他回國社保就中斷了。
結果沒過多久,日本那邊居然主動打電話來,不光關心他是不是遇到困難,還說如果沒有回日本定居的打算,可以幫他退回這段時間個人繳納的社保部分。
更夸張的是,最后他銀行卡上真的到賬了409萬日元。
為了驗證真實性,我特地去問了在日本工作的老同學。他的說法是確實可以退,但前提是符合條件,且一般需要本人主動申請,通常情況下,日本政府部門不會主動打電話提醒你。
而且退的部分也不是全部社保,而是養老金體系里個人繳納的那一部分,公司繳納部分不會退給個人。
日本的社保制度是怎么樣的呢?我上網查了查,大概由幾個部分構成的:
健康保險(けんこうほけん):看病、住院的醫療保障
厚生年金(こうせいねんきん):也就是養老金制度
雇用保險(こようほけん):失業保障
勞災保險(ろうさいほけん):工傷保障
介護保險(かいごほけん):護理長期病患或老人的保障(40歲以上強制)
外國人在日本工作,如果是全職社員,基本都會被公司統一繳納這幾類保險。其中養老金部分,就是厚生年金,由公司和個人共同承擔。
那問題來了,像帖子里的網友一樣,離開日本不打算定居了,之前交的這些錢會怎么樣?這里的關鍵就是日本的“一次性退還制度”。
根據日本《國民年金法》和《厚生年金保險法》的規定,滿足以下條件的外國人,可以申請一次性退還養老金個人繳納部分:
不是日本國籍
離開日本,不再有日本住址
在日本的養老金繳費月數在6個月以上
離境后兩年內提出申請
過去沒有領取過日本的養老金(包括傷殘、遺屬等)
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個制度退的只是你自己繳納的養老金部分,不包括公司為你繳納的份額。
公司繳的部分,可能會留在日本養老金體系內,也可能按照協議用途處理,反正不會打給個人賬戶。
金額怎么算呢?它是根據你在日本繳費的月數來對應一個“固定金額表”,再乘以一個固定系數,最后扣掉20%的所得稅后匯到你的賬戶。
像帖子里那位網友收到409萬日元,其實是因為他的繳費年限比較長,且日本近年來養老金基數也在上漲。
我朋友還補充了一個細節,有些人誤以為這筆錢是“社保全額退”,實際上只是養老金部分,而且醫療、雇用、工傷等其他險種的繳費不會退給個人。
所以,帖子里那種“日本方面主動打電話,還幫你把錢退到卡里”的情節,更像是夸張化的網絡故事,真實性存疑。
但社保個人繳納部分確實是可以合法申請退還的,這點沒錯。
那最后順便說一句,很多去日本工作的人,后來會考慮拿日本長期在留甚至永住身份。
一旦你拿了這些身份,日本的社保就和你綁定得更深,繳費時間越長,將來能享受的養老金、醫療和福利越多。
而且日本身份在國際旅行、教育醫療、稅收協定等方面都有一定優勢。
所以有些人會選擇在日本多待幾年,把身份和福利體系都建立起來,再做長遠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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