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有朋友給我發來一張截圖,讓我幫忙看看是不是真的。
截圖內容是一篇在網上瘋傳的小作文,說得驚心動魄,引起了很多想移民美國或已經拿到綠卡朋友的擔憂。
截圖里的故事大概是說,有位持有美國綠卡多年的女士,長期往返中美兩地,最近一次入境時被移民官質疑生活重心不在美國,不久后據稱收到信件通知,全家綠卡被取消。
這故事很容易讓人產生代入感,花了十幾年才拿到綠卡,結果因為回國時間長、生活重心不在美國,就被直接取消了。
很多人看到這種文章就開始擔驚受怕了,覺得美國移民局是不是變得更狠了?以后出境是不是要更小心?
其實沒必要擔心,這種聲情并茂的小作文,一看就是AI生成的,情節上也經不起推敲,原因有幾個:
第一,程序上不符合常規。
美國移民局沒有權力直接用一封信取消你的綠卡身份,除非你本人簽署了I-407表格,也就是自愿放棄綠卡聲明。
如果你沒簽,美國移民局要想吊銷你的綠卡,需要經過什么步驟呢?必須通過移民法庭的Removal Proceedings程序,由移民法官來裁決。
這篇小作文說的“一周后收到拒信”,其實更像是某個移民申請,而不是吊銷現有綠卡。
第二,入境流程描述可疑。
是這樣的,在美國入境口岸,CBP其實是有權質疑你符不符合永久居民條件的。如果他們懷疑你長期離開美國,并且沒有維持和美國的實際生活關聯,通常會在現場給你兩個選擇:要么讓你當場簽I-407,放棄綠卡;如果你不簽的話,他們就會發出NTA(出庭通知書),把案件交給移民法庭。
反正絕對不會是那種“盤問一番→放你走→一周后寄信取消綠卡”的操作。
第三,“全家綠卡同時被取消”邏輯不成立。
每位家庭成員的綠卡身份都是獨立的,就算一家人在同一時間、同一口岸入境,每個人的案子也要單獨審查,不會一刀切全家作廢。
除非你全家人都各自簽了I-407,或者全家都有相同的長離境記錄,才會。
第四,細節經不起推敲。
醫保地址、賬單地址這些玩意兒在國外只是輔助證據,不會單獨決定撤銷身份。
移民官會綜合考量你在美國的停留天數,房產是不是自己住,有沒有本地消費和稅務記錄,家庭主要生活在哪個地區,子女是否在美國讀書等等。
而“合同都在上海”這種信息,通常會出現在NTA文件里,不會只是盤問時隨口說。 那在真實情況下,綠卡會不會真的被取消?會,但遠沒有故事里說的那么隨意和突然。真實的高風險情形,大致是這樣的:
長期離境且在美停留時間極少,比如一年就回來幾天,甚至幾年沒回來
沒有回美證,或者回美證過期后依然長時間不在美國
缺乏生活實質關聯,比如房子出租、沒有本地消費和水電記錄、稅務申報缺失
在海外有穩定的全職工作,且合同和福利都表明工作地點長期在國外
家庭主要成員(配偶、子女)也長期居住在海外
如果你長期離開美國,移民官會質疑你是否有“放棄永久居留意圖”。即便你有回美證,它也只是允許你在兩年有效期內返回美國,絕對不是一勞永逸的。
所以,如果你確實因為家庭或工作的原因需要長時間離境,我的建議是出發前申請回美證(Reentry Permit),并在有效期內返回美國。
另外在離境期間保持和美國的生活關聯,比如保留住所、維持銀行賬戶和信用卡活躍、繳納稅款、維持醫保。
再者,還需要定期返回美國,即便只是短期停留,也能幫助證明你沒有放棄定居意圖。
在海外也盡量保留一些和美國的聯系,比如參與遠程工作、在美投資或經營業務。
如果入境時被質疑,保持冷靜,不要隨意簽I-407,可以選擇進入法庭程序,讓法官裁定。
美國當然是歡迎移民的,但同時也希望這些移民真正把美國當成一個家,而不是拿了身份占便宜吃福利。如果你的生活軌跡更多在海外,身份的穩定性就會降低,這放哪個國家都是一樣的。
至于那些在網上瘋傳的小作文,大家看看就好,別被嚇得睡不著覺。
真遇到問題的時候,程序是透明的,你有權利選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也有機會用事實和證據證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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