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們書接上回,前面兩篇文章里主要介紹了eb1a十大申請標準中的前兩條標準,分別是國家級別的獎項,以及專業協會的會員。今天我們繼續往下說第三條標準,這條標準和影響力相關,可以很好的論證申請人的杰出能力。
1、什么樣的媒體報道才符合eb1a申請?
eb1a移民十大標準中的第三條:就是有主流、專業的媒體,對申請人本人或者其工作進行報道,簡稱為媒體報道。被媒體報道不是一件很稀奇的事情,但是什么樣的媒體報道才符合eb1a的申請呢?一般有兩個基本前提。
一是媒體要主流,二是報道要有針對性。
什么是媒體要主流呢?像CCTV,BBC,中國經濟日報等等,這些媒體有的是綜合性的,也有的是專業些的,但一定都有廣泛的知名度和嚴謹性。所以這些都屬于主流媒體,如果是XX市日報,XX縣晚報,雖然也是官方發行,但是受眾面太窄,所以不合符EB1A的標準。
這里M叔問大家一個問題,大家覺得微信公眾號,搜狐,新浪微博這些,算不算主流媒體呢?被這些媒體廣泛報道后,能不能算申請eb1a的證據呢?這些網絡媒體是不行的,像公眾號,微博這些,雖然受眾面很廣,一個消息就可以面向上百萬人。但很多人都可以編輯,缺乏了傳統媒體的專業性和嚴謹性。所以這類媒體也是不合格的,可以說,大部分網絡媒體,美國移民局都是不認可的。
要符合eb1a的申請標準,除了媒體要主流之外,第二個前提就是報道要有針對性。媒體寫出來的報道不能是泛泛的東西,必須是針對申請人本人及其專業領域的,報道的內容要能體現出申請人的專業成就和杰出性。
例如一篇合格的媒體報道,會說明某某申請人發明的某某技術,打破了行業的哪些限制,為行業發展做出了多大貢獻等等。如果報道里面都是申請人的工作情況和日常生活,或者是廣告類的宣傳文章,那么這種報道是沒有意義的。例如某某教授在某天受邀出席什么活動,發表什么講話等等,這類報道都不能用作移民申請的證據。
2、只有單獨一次媒體報道也是不行的
此外大家還要注意,要申請eb1a,只有單獨一次媒體報道也是不行的,作為杰出人才,一定會獲得媒體廣泛得報道,就算是獨家專訪也肯定能在多個地方找到痕跡。所以在媒體報道這塊,理論上可以多多益善。
但是我們給遞交移民資料的時候一定不能把所有的報道一股腦全遞交上去,移民局只看重點,這里有幾個常用技巧大家可以記一下。
3、有關媒體報道證據遞交的四個常用技巧
第一,如果你有許多媒體報道,最好重點體現那些發行量大,聲譽廣的報紙期刊,一些影響力較小的期刊可以作為附錄體現。
這里要強調一點,評價一家媒體的影響力并不能只看名字,有些時候,一些地區性、民族性或特定語言的報道也是很有分量的。例如中國的南方讀書報或美國的華爾街日報、紐約時報等等,雖然聽名字是地方性報紙,但實際發行量和影響范圍已遠遠超越本地,而且報道的內容也達到了業內頂級的水準,所以對于這類媒體,美國移民局也是很認可的。
第二就是挑選報道內容的時候,也要分清重點和主次。
移民官更傾向于認可人物專訪類的報道,即整篇文章都是圍繞申請人及其工作成就的報道,像深度訪談,跟蹤報道等都是很好的證據。至于團體報道,商業宣傳,如果不是太重要的話,都可以不要。
第三,就是在挑選媒體報道得時候,要把報道時間盡量分開。
不要都是集中在一個短時間范圍內。這樣移民局會質疑報道的真實性,以及申請人水平的持續性,例如你的報道都是集中在某一年,那么移民官肯定會奇怪你其他時間都在干嘛?
第四,就是在遞交證據的時候,盡量把整版的新聞報刊都遞交上去。
不要截一個圖就丟給移民局,這樣移民局會以證據鏈不完整給你拒掉,畢竟移民官就像改卷老師一樣,你要把用心整理的,排版整齊的東西給他看,他才有心情給你個好的分數。
好啦,關于媒體報道我們就先介紹到這里,有下篇文章里M叔會繼續分拆講解10要素中的第四條——評審經歷,這條也是印證有關申請人的影響力方面的內容,歡迎大家繼續關注我們的eb1a系列課程。我是移民參謀M叔,如果您對EB-1A移民或者美國移民感興趣,或者對某些項目還有疑問的話,歡迎通過麥克斯出國小助手私信 maxzixun 我們具體了解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