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和大家聊一聊美國的創業移民。 作為美國職業移民中最快拿綠卡的途徑,EB1C一直是大家比較青睞的方式,既沒有年齡、語言的限制,也沒有漫長的排期,只要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就可以最快在1年內入境美國,甚至拿到美國綠卡。
目前申請EB1C最常見的方式是三步走戰術:
第一步、證明申請人在國內有擔任高管的經驗。并以國內母公司的名義,在美國開設子公司;
第二步、申請L1A簽證,把管理人外派到美國管理子公司;
第三步、管理人把美國公司經營起來,運轉良好,然后遞交EB-1C申請,通過后獲得美國綠卡。
這種通過L1A簽證轉EB1C的方式,有兩個優勢:
第一是可以快速入境美國,因為L1A屬于非移民簽證,配額充足不用排期,獲批率很高;
第二個是成本可控,在美國的子公司前期不用投入太多,等到美國后再根據實際情況展開經營。
但這種方式也有一個缺點,就是不確定性太大。
從L1A轉Eb1C是有門檻的。像公司營業額,利潤,雇傭員工數量等,都是移民局考核的標準,如果管理不善,最終就拿不到美國綠卡。 那么在這種情況下,還有一種更簡單粗暴的途徑,就是在國內一步到位獲得綠卡后,再入境美國管理子公司,這里要強調一下,有很多朋友認為L-1簽證是申請EB-1C移民的前提和必經之路。 其實并不是這樣的,只要符合EB-1C的條件,美國移民局可以不經過L-1而直接給EB-1c的批準。 所以我們可以直接與美國較大規模的企業建立關系,投資幾十萬美金收購或者入股一間成熟的公司,然后直接在境外申請美國綠卡。
由于今年開始美國EB1C可以加急審理,花費2500美金就可以在45天獲得結果,所以選擇這種方式的時間更快,確定性也更高,但同樣花費也會多很多。 M叔建議大家選擇這種方式的話最好要有專業團隊把關,對收購的美國子公司做好詳細的盡職調查,防止碰到業務下滑的企業。 因此就EB-1C和L-1兩個簽證來說,他們的相同點主要在操作方式上,比如,遞交申請的美國公司必須是海外公司的母公司,分公司,子公司,海外公司和美國公司之間兩者之間要滿足一定的控股關系。同時申請人必須要在海外公司有一定的管理經驗,在被調遣前后都應屬于經理或者高級管理人員。
但這兩個簽證也有不同的地方,最明顯的就是功能不同,L-1A屬于非移民臨時性的簽證審查,相對于EB-1C的審查要寬松。 對于在美國新設立的分支機構進行審批時,主要看的是可行的商業計劃,所以最初的L-1A審批相對寬松。這樣拿到簽證之后,L-1A的簽證受益人可以和其家人先來到美國生活和求學。 那么對于后來的延期申請,如果美國分支機構還沒有全面達到所要求的運作規模和結構,移民局也有可能先批一年或者兩年的延期申請,給其一個機會進一步發展,在后來延期的時候再一次進行審查。 EB-1C則屬于移民程序,審查就更為嚴格。如果申請簽證的跨國公司沒有全面符合EB-1C的各種要求,即使之前的L-1A申請經過了批準,通常來說綠卡申請也依舊會被拒絕。但是一旦經過這些嚴格的審查后獲得批準,就得到了永久承認,總結起來就是,要么不過,過了就無需再審。
當然,到底要申請L1A,還是EB1C,還是得看申請人的綜合條件,如果管理經驗豐富,資金雄厚可以直接一步到位申請EB1C,如果想快速入境,到美國后再擴大企業,可以通過L1a轉EB1C的形式。 總之千人千面,不同的朋友背景情況也不一樣,EB-1C是一個很漫長的過程,所以最穩妥的辦法,就是找我們做一個全面的評估,形成有一套完整的移民計劃,這樣才能規避風險,提高最后的成功率。
以上就是關于創業移民美國,L1簽證和EB1C有什么聯系和區別了,如果您是想移民美國,或是對某些項目還有疑問的話,歡迎通過撥打麥克斯出國7*24小時客戶服務熱線:400-698-3225,或者添加小助手微信:maxzixun進行咨詢,我們的資深海歸顧問不僅可以給您提供移民最優解,也可以與您分享在海外生活、學習、工作最真切的感受和體會,幫助進一步了解最真實的美國生活。無論最后是否移民美國,都能幫助你更專業地來看待出國這件事,做出合適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