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B1作為杰出人才移民美國的首選,主要包含三個類別:EB1A,EB1B,EB1C,分別對應不同類型的杰出人才。不過因為美國EB1B和EB1A有些類似,導致很多移民朋友不知道如何選擇,下面麥克斯出國就為您分析一下二者的相同與不同之處。
一、美國EB1第一優先移民類型
目前第一優先類型包括三個具體的分類:專業領域的杰出人才(EB-1A),杰出教授和研究人員 (EB-1B) 以及跨國公司主管或經理 (EB-1C)。
1、“杰出人才”或EB-1(a):主要指的是那些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體育五大領域中具有特殊才能,取得很高成就,并享有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而且其成果和貢獻在該領域得到廣泛認可的杰出專業人才。
2、“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員”或EB-1(b):是指那些在某一特定的科學或學術領域中,取得國家級或國際性聲譽的教授或研究人員。此外,申請人還必須在某學術領域中,至少執教或從事研究工作三年以上。
3、“跨國公司的主管或經理”或EB-1(c):則指那些被跨國公司調任到美國的高級行政人員或高級經理。該外國人須獲得美國公司永久聘任,而在此之前的三年期間內,已為在該美國公司的海外相關企業(母公司,子公司或關聯公司)工作至少一年以上。
二、美國EB1A和EB1B有什么區別?
1、是否需要雇主提供工作職位
EB-1A可以由外國人自己申請,不需要雇主提供工作職位。EB-1B不能由外國人單獨申請,必須要有雇主的支持進行申請,雇主必須要為受益人提供符合要求的永久工作職位的承諾。所以,從審查角度而言,對于EB-1A的要求更高,需要申請人有更強的能力以及更高的成就和榮譽。
2、應用領域不同
EB-1B只能使用與科學研究的學術領域相比,EB-1A除了涵蓋科學或學術領域,也可以適用于藝術,文化,體育,商業等領域。EB1B只是用于教授或研究人員,而EB1A是三百六十行,行行都可以。
3、對工作經驗要求不同
EB-1A不要求申請人有工作經驗;EB-1B要求受益人在相關領域內有至少三年的教學或者研究經驗。
4、對成就高度的要求有不同
EB1B是滿足六條標準里的兩條,而EB1A是滿足十條標準里的三條。有了三條,不一定行。沒有三條,肯定不行。在最后證據綜合考量里,EB1B強調的是“杰出”和“國際聲望i”。而EB1A強調的是“頂尖少數幾個之一”和“持久的國際聲望”。顯然,EB1A的門檻比EB1B的門檻要高很多。
申請EB-1A的好處就是不需要雇主的支持,自由度更大。但申請人的學術成就不是很強,又有雇主承諾了永久職位,如果申請要求較高的EB-1A把握不大的話,申請EB-1B的成功可能性更高一點。此外,申請人也可以選擇同時遞交EB1A和EB1B申請,如果其中一個被拒絕的話,另一個還有可能成功獲準。
最后如果您對美國EB1a杰出人才移民感興趣的話,歡迎撥7*24小時官方服務熱線 : 400-698-3225,或添加小助手微信:maxzixun 咨詢,還可以免費領取麥克斯出國精心錄制的《美國EB1-A杰出人才移民指南》一份,幫助您深入了解EB1a移民的審核邏輯和成功六要素,提高移民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