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種類繁多的美國移民簽證,許多移民人士常常看不懂這其中都有哪些區別,甚至有些人因此走進誤區。今天,麥克斯出國就大家比較關心的E2簽證&EB1C,來為大家做出一些對比,方便大家進一步了解這兩個簽證!
一、EB-2&EB-1C項目簡介
1.EB2簽證簡介
EB-2的全稱是Employment-BasedImmigration Second Preference,又稱“高級學位的專業/特殊技能人才”。 EB2簽證的難度低于EB1,而其是指美國EB2職業移民的第二類優先,為工作簽證。可申請人群包括:擁有高等學位的外國專業人才,或者在科學,藝術,教育,商業或者運動方面擁有特別能力,會在全國經濟,文化,或者教育上等等對美國有助益的外國特殊人才。
2.EB-1C簡介
美國EB1項目分為三類項目,分別為A類-特殊人才,B類-杰出教授或研究人員和C類-跨國公司高級管理或行政管理人員。EB-1C即為我們通常所說的高管移民。
二、EB-2&EB-1C大對比
1.公司要求
對于移民申請人,EB-1C移民嚴格要求申請人必須在美國和海外有兩個公司,EB-2則無此條件,壓力相對較小。
2.工作要求
EB-2申請人的雇主證明受益人在其申請的職位領域內具有10年以上全職工作經驗,而EB-1C要求申請人在境外和美國的子公司(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的職位,必須是經理或高級主管,如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相應的職,對于大部分人士來說,這個難度都相對較大。
3.風險不同
EB-1C的移民過程比較復雜,畢竟這其中要涉及一個實實在在的公司的運營,一個公司的運營不是簡單的事情,在移民過程中,申請人要隨時面臨L1延期失敗(設立分公司行為)、轉EB1-C綠卡失敗、企業經營不善等等風險。EB-2移民的風險則相對較低,EB-2申請人是以個人身份尋找雇主,不用承擔那么大的風險。
三、EB-2和EB-1C移民申請條件
1.EB-2申請條件
(1)官方學術記錄,證明受益人曾獲得該專業領域的大學,學院或者其他進修機構所頒發的學位,文憑或者類似獎項
(2)現任或前雇主的證明書,證明受益人在其申請的職位領域內具有10年以上全職工作經驗
(3)職業執照或者證書,證明受益人有從業資格;
(4)與同領域的其他人比,受益人享有高薪酬勞
(5)證明為某專業協會的會員
(6)由同行政府單位或者專業,商業協會出具證明,認同受益人在所屬行業或領域的成就和重大貢獻
2.EB-1C申請條件
(1)必須在美國和海外有兩個公司,相互為母公司和子公司的關系
(2)申請人必須在過去3年內在美國境外為海外母公司工作過至少一年以上,并且需要尋求為海外公司的美國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繼續工作。
(3)申請人在境外和美國的分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的職位,必須是經理或高級主管(總裁,總經理,副總經理,或相應的職務)。
(4)申請人要求移民美國是為了經營管理美國的公司而調派來美,有美國雇主,即海外公司的分,子公司(或其他符合要求的實體)像移民局提出申請,而美國的公司必須實際運營了一年以上。
(5)海外公司和在美國的公司均需正常運作,并雇有合理的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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