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西安: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搭車”收費
文化藝術報訊 近日,西安市發改委、西安市財政局、西安市教育局聯合印發《關于轉發陜西省關于進一步做好中小學校課后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結合西安市實際提出貫徹落實措施。
《通知》明確,各中小學校要從“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的高度出發,遵行公益普惠、自愿選擇、規范收費的基本原則。從學生、家長實際需求出發,結合本校實際,創新管理方式和服務模式,統籌做好中小學生校內課后服務工作。
《通知》要求,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搭車”收費。西安市中小學課后服務收費標準是小學每生每月.高不超過140元,中學每生每月.高不超過100元,嚴禁以課后服務名義收取加餐費、伙食費等其他費用。學校不得自行引入第三方服務機構并收取費用。
課后服務費用收支情況應當定期在校園醒目位置或校園網站向家長公布,主動接受學生家長監督。對家庭經濟困難(原建檔立卡戶過渡期內)的學生減免課后服務費,所需資金由財政承擔。課后服務收取的費用主要用于參與課后服務教師和相關人員的補助,以及直接耗材支出。課后服務產生的水、電、暖等公用支出,從公用經費定額補助資金列支,不足部分由同級財政保障解決。